发布清洁、消毒用品广告须提供证明文件以及禁止
1、发布清洁、消毒用品广告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:
1)企业营业执照副本;
2)卫生许可证;
3)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,须提供生产许可证;
4)产品质量合格的《检验报告》;
5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。
2、卫生消毒用品广告中禁止出现的内容:
1)宣传有治疗作用或保健功效;
2)对功效进行不切实际的保证和承诺;
3)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。
3、须与卫生消毒用品广告同时发布的内容:
产品批准文号,如:赣卫消备字(xxxx)第xxxx号。